菏泽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复审通知

2016年06月06日 10:52  点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简章》和《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现将我校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668日(周三)

2.地点:菏泽学院北校区综合办公楼711房间

     (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二、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649日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649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签名;

5.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笔试准考证;

6.应聘人员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的证明及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原件、本人读研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毕业论文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研究生院(处)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原件、本人读研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毕业论文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8.应聘辅导员岗位的,按照相应岗位条件要求,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学校党组织等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和学校院系或研究生院(处)等部门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

三.其他有关事项

1.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发放《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从菏泽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可乘坐2路公交车,长途汽车西客站可乘坐9路、37路公交车到菏泽学院站下车,到达菏泽学院。

3.公开招聘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0-5525744    5525942

人  事  处        

20166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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