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5136”人才工程人员的通知

2015年12月03日 15:53  点击:[]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菏泽学院5136人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菏院政字[201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5136”人才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菏泽学院“5136”人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广泛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加人才工程申报。

二、申报人员要根据自身情况,严格对照文件规定的入选条件填写相关表格,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得填报。

三、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情况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人所填写内容及材料真实无误。

四、各项申报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菏泽学院“5136”人才工程岗位申报表》1份,《申报“5136”人才工程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10(原件1份,复印件9)。提交的申报材料要和《一览表》所填内容一致。

五、请各单位于20151210日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人事处。

附: 1.《菏泽学院“5136”人才工程岗位申报表》

  2.《申报“ 5136人才工程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 事 处

2015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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