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人函〔2014〕7号
各高等学校,各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资助人选的遴选工作,确保国际合作培养质量,现对申报人员外语水平提出如下要求:
一、所取得的外语证书或专业语种原则上与访学目的国官方语言一致。
二、外语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合格标准为:英语(PETS5);日语(NNS);俄语(ТЛРЯ);德语(NTD);法语(TNF)。
(二)获得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高级证书。
(三)参加雅思、托福或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四)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申报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人员,应提前做好外语水平的准备。从2015年起,如外语水平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申报山东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
山东省教育厅
2014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