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与菏泽市签署的《校地人才合作协议》,菏泽市给予我校引进的符合菏泽市认定标准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博士每月2000元、硕士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给予我校引进的符合菏泽市认定标准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博士5万元、硕士3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近日,经过积极沟通,菏泽市给于我校引育的76名博士和部分硕士的生活补贴共计173.5万元发放到位。这是继今年7月份争取菏泽市给于我校引进的博士、硕士发放购房补贴265万元后,贯彻落实《校地人才合作协议》的又一具体举措。据统计,今年以来菏泽市为我校引育的博士和部分硕士已发放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共计438.5万元。
《校地人才合作协议》的签订,是我校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这一协议对于大力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