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教职工深入了解新修订的《菏泽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充分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活力,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3月13日下午,我校在艺术中心演播厅举办“知行讲堂”第五讲,解读新修订的《菏泽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处长(主任)董升太解读政策,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富元斋出席会议并作进一步政策解读和指导。
会上,董升太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工资构成、绩效工资发放、基本工作任务标准、组织机构、相关规定、有关问题说明、组织纪律等十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他强调,修订后的《菏泽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在强化岗位目标任务管理与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教学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同时注重向专任教师倾斜,确保“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落地见效。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富元斋进一步解读政策,并在讲话中指出,绩效工资改革关系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更关乎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高度重视绩效工资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绩效工资改革的文件精神,本次修订历经多轮调研论证,充分吸纳了广大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体现了学校党委对教职工权益的高度重视。希望全体教职工充分领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精神和导向,主动作为,勇于争先,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各机关教辅单位相关人员、二级学院(分校)相关负责同志和教师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