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习李振华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2015年10月13日 14:35  点击:[]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学习李振华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鲁教师字〔201518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李振华,男,1937年出生,中共党员,退休前曾任沂源县实验中学校长,先后在沂源县韩旺小学、张家坡中学、县一中等校任教。1953年,年仅17岁的李振华从南京师范学院来到沂蒙山区支教,扎根沂源教育60余载。60多年来,他无怨无悔、默默耕耘,把全部的爱都献给了大山深处的孩子,为山区教育倾尽了全力。他刻苦钻研教书育人艺术,在当年条件艰苦的情况下自制几十种教具,创办“红领巾”银行开展德育,翻山越岭到学生家中为学生补课,取得丰硕的教育教学成绩。他关爱学生,安于清贫,乐于奉献,不求回报。他从工作的第一个月起就拿出工资的四分之一资助贫困生,60多年捐资助学近百万。退休后又将大半生积蓄献出,在他工作过的学校建立了三个基金会,奖掖后学。在他的带动下,“振华奖学基金”已累计募捐资金达296万元,先后资助贫困学生8000余名,奖励优秀学生和教师2000余人次。李振华先后荣获 “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山东省人民教师”“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被评为“山东省特级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连续4届当选山东省人大代表。《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山东教育报》等数十家媒体多次对李振华同志的事迹进行报道。

李振华同志是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杰出代表,是共产党员的光辉典范。他以崇高的思想境界、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对教育事业真挚无私的爱,诠释了一名人民教师、一名共产党员光荣而神圣的使命。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向李振华同志学习活动。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要以李振华同志为榜样,以实际行动向李振华同志学习,立足岗位,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奋发努力。

开展向李振华同志学习活动,一是要学习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牢记宗旨、心系百姓的优良政治品格,坚定立足岗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强化教书育人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提高政治素养和师德水平。二是要学习他脚踏实地、一心向教、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崇高思想境界,树立强烈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主人翁精神,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三是要学习他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高尚道德情操,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得与失、奉献与索取、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心系教育,胸怀学生,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工作目标,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甘于奉献,努力争取更大的教学业绩。四是要学习他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刻苦学习、追求卓越的不懈进取精神,坚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努力掌握前沿教育理论和管理理念,积极开展教育创新,努力提高个人修养和自身素质,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争当名师,争当名校长,争创名牌学校。

各地、各学校要把开展向李振华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国培计划(2014)”北师大贵州研修班参训教师的回信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实际,增强学习效果。要通过组织报告会、讨论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有深度、有实效的学习宣传活动,带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学习活动,进一步挖掘和宣传更多的李振华式的优秀教师,在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关爱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要激励广大教师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积极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积极的贡献。

各地、各学校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山东省教育厅

                                  2015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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